第 4 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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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大鄞律,凡死刑案,皆要上报刑部,再由大理寺复核,平反冤狱。而通政司不同,由皇权授命,复核的皆是厂卫接手的秘辛任务,其中的命案,多牵扯王侯及高官。

如此,增多了与刑部、大理寺的往来。

倏然,下属叩门走进廨房,“禀奏大人,有百姓在柳明私塾发现一具腐尸,由东城兵马司上报给刑部,刑部认为尸身严重腐烂,无凭检验,打算结案。”

君晟未抬眸,食指划过一夜卷纸,“柳明私塾?”

“是二皇子名下专为聋哑学子开设的学堂。”

二皇子是贤妃之子,以求贤之名,广开私塾,博得皇帝欢心,也从中培养了不少年轻门生。

下属又道:“死者身穿褐色提花小袄,左右腕骨戴有一对发黑的银镯,卑职觉着,疑似宛平县的失踪人口。”

君晟沉思,刚刚巡察过的宛平县有一桩失踪案未结,失踪之人是名十岁少年,正是柳明私塾的学童,在私塾旬假期间失踪,失踪地在宛平县,失踪当日身穿褐色提花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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