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归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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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县令有事要我去办,快则三五七天,慢则十天半月。我离开后军兵训练不可懈怠。”

县令的目的是向朝廷表明忠诚之意,并请刘昌裔移师镇高县,以解魏博节度使之威胁。

并非单纯送信。

否则以常昆如今的神通,一阵风卷来,一阵风卷去,一天跑十个八个来回也是轻松。

于是这里去了,说动刘昌裔,还得等他拔营、行军,一道返回。

因此三五七天最快,十天半月不多。

范、谢、刘、祁四人当即领命,只道必不怠慢。

常昆于是回后院,大丫头正在算账——家里开销、养猪场收支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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