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离开(1 / 2)

加入书签

面对沈孟姚的话,江昀没有回答,只是点着头。

因为他明白,沈孟姚的这番话只是安慰他,他们都不清楚这天会是什么时候。

签好协议之后,沈孟姚和江昀来到了民政局。

“办理离婚业务需要一个月的冷静期哦。”

“在此期间,你们双方都可以来撤回你们的离婚申请。”

“冷静期可以取消吗?”

“这个……好像……不行哦。”

“那好吧,我们先将材料提交了吧。”

“没问题。”

两人办完手续之后,离开了民政局。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