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5 雨夜(1 / 2)
听到这一说,一头雾水的小余只能向自己这位身在血木之中的师父请教。
只听木中之人沉声说道:“谋划设局,第一条大忌便是【身不入局】。说得简单些,首先要确保的,便是自身的周全,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自己置于险地,否则不谋不设也罢。
便如这次那李老实一家,本就该死于夜神殿教众之手,却被你出手救下,原是他们一家欠你的,理当知恩图报,顾虑你的安全。谁知他们一家非但没有这一念头,还要反过来让你替他们铲除后顾之忧,而你居然还照办了?这种事在我看来,简直不可思议,甚至根本就是愚蠢至极!
所以你救了他们全家性命,他们一家作为回报,于情于理,便该就此从这世上消失,隐姓埋名过完下半辈子,好让你能够回来交差。倘若他们一家连这一点牺牲都不肯,那就该通通去死!这种人根本就不值得出手相救,更别说还要为了他们以身犯险,最后弄得自己的任务失败,一回来就被人送上摘星台问罪!”
木中之人的这通言语,犹如一连串闷雷炸响在小余的耳中,可谓一语惊醒梦中人。
再回想当日之事,正如自己这位师父所言,既然是自己救了他们一家性命,确实应该是自己替向他们提要求才是,怎么最后竟成了他们向自己提要求了?
倘若李老实一家当时愿意就此逃离凤鸣镇,再也不要回来,那么自己完全可以向那杜老爷复命,就说已经杀掉了李老实全家。即便是契约已毁,也能让雇主另外想办法证明这桩差事已经完成,以此回来向冬雪堂交差,又哪里会有后面这一连串的麻烦?
就在小余反省之际,木中之人已继续说道:“再说第二条大忌,是为【有借不出】,意思就是说凡事只要能够借用别人的,就一定不要出用自己的。
譬如杀人,能让别人去杀,就一定不要亲自动手去杀;又好比做生意,能用别人的钱和货,就一定不要用自己的钱和货。
落到你这次的事情上,便是你无论如何也不该亲自前往雇主府上行凶,而且还带上了你的那些乞丐朋友。要是这当中一旦有所闪失,哪怕只是折损了一个两个乞丐,都是你的损失,而且是你原本可以避免的损失。”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