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页(1 / 1)

加入书签

('

回过神,灵愫让大家继续聊,她则从侧门溜了出来,上到酒楼顶层。

顶层是个大露台,灵愫把手架在栏杆上面,眺望着北郊的夜景。

灯火阑珊,暗香浮动,人间的极乐美景将天上的星月都衬得失了色。

大家都很好,她却仍旧觉得物是人非。

夜风将她的心吹得更惆怅。

她叼着烟斗,静静地吞云吐雾。

然而即便已经脱离人群,她这敏锐的耳力,还能使她捕捉到楼下几层的人都在聊什么。

“出众的老相好基本都来了,争奇斗艳的,可我看易姐神色平静,好像对哪个都不满意。”

“你眼瞎啊?那不绝对是对蔡老板最满意么?他可是唯一一个让易姐起身迎接的相好。”

“啧啧,蔡老板可真有心机,故意抱来狗,拖家带口地赴宴。”

“是啊,我难道比你们多了段记忆?当年这俩老板的八卦事,可是闹得沸沸扬扬,是人尽皆知的程度!”

……

唔,要说这么多年有哪一点一直没变,那莫过于盛京人爱吃八卦的属性。

再听着,忽然发现有阵平稳的脚步声,正在渐渐逼近。

“你还是喜欢在心里郁闷时,摸出根烟斗来抽。”

蔡逯走近,也学她这般,慵懒地把手架到栏杆上。

只不过,他站得位置不好,正是个下风口。

风把她吐出来的烟雾,都无情地朝他拍去。

他仿佛浑然未觉。

灵愫瞥了下他眼周的刺青,“纹到这个位置,不疼吗?”

蔡逯漾起笑,“这是贴上去的,用水就能洗掉。”

“你这是假喜欢刺青。”她弹了弹烟灰。

“你喜欢就够了。”蔡逯回道,“方才在饭局上,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喜欢我身上的刺青。”

是啊,她的确喜欢。

蔡逯身上,唯一一处真刺青是在腰腹。刺青自右边腰腹蔓延开,停在粉邒上面。

腰腹是白的,邒是粉的,刺青是黑的,极具冲击力。

这种复杂的图腾,仿佛也是他们复杂关系的象征,头是头,尾是尾,中间却弯绕。

可就算她喜欢,如今他身上的刺青还会有什么特别意义呢。

所以她说喜欢无用,“毕竟所有人都觉得我们没联系了。”

蔡逯不以为然,“是么,难道不是所有人都觉得我们还有联系?”

他提到寄去苗疆的那些信,“正因他们觉得我们还有联系,所以想你的时候,他们就托我给你写信寄信。八年,都快三千天了,也给你寄了快三千封信。可惜,你从没有回复。”

灵愫心虚地转过眼。

的确是,一封都不想回。因为阿图基戎告诉她,远方的故人都还挺好。

蔡逯吸了会儿二手烟。

她还是从前那样。

身上的气息是冷的,心是冷的,就连塞在烟斗里的烟草,闻起来也都是冷簌簌的。

怎么连烟草都能被她抽出特别的味道呢?

怎么他连吸二手烟,都吸得甘之如饴呢?

恨不能深吸气,把这烟雾都吸进肺里,好能让身体记住这个味道,刻骨铭心。

蔡逯脸上露出个狡黠的笑,他的轻笑声令灵愫心觉莫名其妙,便瞥过头看他。

正巧与他两眼相望。

他还在笑,笑得越发令她摸不着头脑。

她就抽个烟而已。

怎么,是她抽烟的姿势太滑稽?还是她脸上有什么脏东西,让他看了个笑话?

蔡逯整个人都很放松,很慵懒。

从前若与她单独处在一块,那他一定会把脊背打直。

可现在,他懒洋洋地弯起腰,好像世上再没什么事,能令他打起十二分精神严阵以待。

“你还是老样子。”

蔡逯说。

说完就不再看她,扭正头,欣赏着美好的夜景,却有意把一小截光洁的手腕露给她看。

灵愫:???

听了他这话,她的心思更乱。

“你还是老样子”。

这话明明像她喜欢说的,可现在,居然被蔡逯云淡风轻地说了出来。

什么老样子?连阁主都说她变了很多,他怎么能说她还是老样子?

“你还是老样子。”

明明蔡逯站在下风口,可他的话却是站在了一个她触及不到的高度,他是在用年长者的口吻,对她说出了上位者会说的话。

他在俯视她。

但从前,他是在仰视她,甚至是跪着仰视她,跪到直不起腰。

而她,还当他是那条一旦离了她,就抓狂发疯的狗。

可他现在明显不是。

看看他这手腕,过去自残留下来的数道疤痕,早随着时间流逝而消失不见。

看看他这气定神闲的气质,仿佛是真的断了对她的所有念想,只把她当成一位寻常好友。

灵愫握烟斗的手稍松了松。

虽没看她,但余光一扫,蔡逯立马察觉出她的失态。

她还是老样子。

从不拒绝吃回头草,但前提是,那个前任要跟以前形象的区分度够大,大到能令她感到,像重新认识了一个新人。

否则,她会直接把这个前任从恋爱名单里划掉。

现在,她的失态告诉他:是的,她对他起了点兴趣,因为他跟从前完全不同。

在她眼里,他是她的众多前任之一。

但在他眼里,这么多年,他也仅仅只有她一个前任。

过去他们就足够有默契,现在仍旧是,只不过都心照不宣地不肯承认。

她发丝一晃,手稍微一松,他就能懂她在想什么。

因为她是他的唯一,他太熟悉她了。

起了点兴趣就已足够,这只是开头。

往后,想必她会对他起更多兴趣。

蔡逯赶着要去赴下一个饭局,跟她摆手说再见。

灵愫看着他离去的背影。

好从容。

稍一恍神,不料却把烟灰弹到了自己指腹上。

烟灰抖落,再掸到指腹,其实温度已经很低了,根本算不上“炙热”,顶多与低温蜡同温。

可她还是被这一小撮烟灰烫得倒嘶冷气。

她又想起一段回忆。

是过去,与庭叙一同隐居在山里的那个时间段。

在她与庭叙确定关系前,她经常喝得烂醉,精神颓废。庭叙没脾气,根本拦不住她。

喝醉酒,她就漫山遍野地跑。

曾有几次,不,是有好几次,她都在山里的不同地方,遇到过蔡逯。

有时是在山亭里,有时是在竹林里,有时是在山路边。

那时她本就在不断失忆,再加上喝醉酒,意识不清醒,路上逮到蔡逯,不仅没认出他,还当他是出来卖的,打趣道:“这年头,生意就这么难做,小倌都跑到山里卖.肉了?”

对出来卖的,她没有半点怜惜。

将人抵在草地里,直接作弄。

很爱羞辱,很爱给人烫烟疤。

清净的山野是天然的床褥,随便薅把野草,在人身上乱扫;随意折根麦秸秆,在人身上乱打。

那人挣扎反抗,不听话?那就打。把他打得气息微弱,薅着草往前想爬走喊救命。

她还是把他拽来,往他身上哪里都烫疤。

现在她回想起来,也知道了,那几次又来卖又放不开的小清倌,就是蔡逯。

那时他大概很怨她吧,怨俩人都睡过了那么多次,她居然都没能认出他的身体。

现在他身上还有烟疤吗?

她不清楚,此前没去想过。

现在更是没想过,在不知道他身上还有没有烟疤之前,她反倒快要先把自己烫出了个烟疤。

指腹上的这点温度,当真不算痛。

偏偏就是往她心里刺了下,又痛又麻,又上瘾。

*

原先阁主准备养老的那个小院,如今竟然还留着。小院所在的巷子也没被推倒,只不过一旁的邻居都换了人。

推屋进去,屋里收拾得干干净净的,不像是长久没住人的样子。

谢平说,这些年,他一直都在打扫收拾这座小院,就盼着俩人什么时候能再回来。 ', ' ')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