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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这种抗议行为是在表示自己的尽力?
给幕后的委托人看?
事实上,张远也的确是这个意思。
在提出走私犯罪的时候,想的是法院能够判定,那么对他们来说是一件好事。
如果不能进行抗议,那么也表现出了他们作为委托律师的尽力。
张远也清楚,从审判长驳回后,本案会对林勇进行从轻判决。
可是他代表的是格列正版药的利益。
这种国外药品,在国内经常会出现侵权案件,并且所涉及到的金额巨大。
说实话……一般来说都是律所的金主。
他为什么进行抗议?
他难道不知道不以牟利为目的,没有盈利,从个人的角度来讲,不需要所谓的纳税吗?
再说这个案件林勇所做的是一个代购的行为。
并不是直接的售卖获利行为。
换句话说,在法律的定义上,可能都构不成售利。
对于这些张远清楚吗?
很清楚!
可是他为什么还要在庭审上陈述出来?
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想要在庭审上表现出抗议!
来给幕后的委托公司看。
张远心里面非常的清楚,这场庭审肯定不会按照他所说的情况判。
可是他刚才的表述不是为了说服审判长,让审判长判决林勇有罪的。
而是为了给幕后的总经销商曹志伟看,他们在庭审上已经尽力了!
这也是庭审上一种常见的表现,表现的越激烈,委托人可能就会认为你已经努力了。
然后……
认为可能是法院方面判决的不公,造成的错误判决。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很多案件是委托律师知道这场案件本身胜诉不了,满口答应着这场案件肯定能够胜诉。
到了庭审场上,表演一番,拿钱走人。
最终伤害的还是委托人。
面对张远的抗议,段清水直接敲响法槌:
“再次驳回控告方的抗议。”
“如果控告方再以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进行抗议,那么将会逐出法庭,并且在认定书和裁定书上标注情况。”
“好了,庭审继续!”
面对审判长的警告,张远点了点头,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
点到为止……自己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能一直抗议下去。
段清水见张远没有继续要表述的意愿,微微点头。
然后开口:“下面进行法庭陈述。”
呼……
听到需要进行法庭陈述,苏白长呼口气。
法庭陈述……
法庭陈述减免刑期,最后一个法庭答辩环节到了!
……
第354章 最终判决:经典陈述,谁有错?都没有错!
对于法庭陈述,在这一点上,庭审上的各方都有各自的看法。
首先是控告方。
控告方对于本次庭审肯定是想要让林勇接受更多的刑事处罚。
好给曹志伟这个大金主交代。
从上诉方也就是苏白的角度来看,肯定也是需要为自己的委托人负责。
但不管怎么样……
关键是利用法庭陈述,依照法律事实和法定情形来影响审判长的主观。
让审判长对于本案的刑期进行界定。
审判台席位上,段清水继续开口:
“现在先由检方进行法庭陈述。”
公诉人的法庭陈述很客观:“审判长,我方的陈述如下。”
“检方认为在本案当中,林勇虽然有一定的过错,但并不是以牟利为目的,情节较轻,甚至轻微。”
“所以对于林勇的判决处罚,我方认为应当从轻进行判决。”
公诉人的陈述,简单明了。
并且是依照在先前法庭判定的基础上进行的。
直接提出了情节较轻甚至轻微的程度。
这让控告方的方奇和张远,对于该案件,林勇的判定刑期,都有不太好的预想。
不过……
还是那句话,既然到了庭审场上。
那么作为委托律师,先不说结果如何,但是肯定要尽力。
至少要向自己的委托人进行表态。
在面对审判长要求控告方进行陈述时,张远开口:
“审判长,我方的法庭陈述如下:”
“在本案当中,我方认为上诉人林勇的行为,造成的影响力巨大。”
“通过影响力来看……在本案当中,林勇代购销售药物,销售次数和销售金额都不小。”
“对于正版药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并且破坏了相应的正版市场。”
“实际上……正版药也处在一个比较艰难的情况,因为所投入到的研发和经费都相对来说比较高,所以才卖的相对比较贵。”
“从这一点来看林勇代销假药的确是为了做好事,可实际上,他侵犯的是正版药的权益。”
“再有,从走私的角度来讲。”
“这也触犯了国内的法律,如果说这一次对于林勇不进行重判,那么以后再出现以此为借口的情况,破坏正常的经营生产怎么办?”
“销售假药本身就是一个不对的行为,并且会影响正版药的使用和售卖,让某些特殊病理,所进展的药物研发得不到足够的经费。”
“所以从侵权这一点来讲,我方认为,应当对于林勇进行着重判罚。”
“以上是我方的陈述内容。”
在控告方陈述完毕后,紧接着段清水看向苏白:
“现在请上诉方进行法庭陈述。”
苏白在听到控告方的法庭陈述内容后,将提前准备好的法庭陈述内容,放在一旁。
说实话……控告方所陈述的内容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可是这些和林勇有什么关系?
盗版药的情况应当是盗版药厂家所售卖的。
这和购买人群并无关系。
并且也没有责任上的刑事关联。
刚才控告方所陈述的内容,无非是想要让审判长从这一方面思考来影响审判长的主观。
可是说白了,这没有刑事上的关联。
面对审判长让上诉方进行陈述,苏白开口:“审判长。”
“对于刚才控告方的陈述,是从法定的情理上面来讲。”
“我方也同意控告方的陈述内容,盗版药的确是侵犯了正版药的权益。”
“可是控告方有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为什么会出现盗版药的这么一种情况?”
“出现盗版药是因为获取利润。”
“获取利润的是生产盗版药的厂家。”
“这一点和购买人群有什么关系?”
“难道购买盗版药和代购盗版药,能够进行定罪吗?”
“我国刑法中并没有任何法律能够表明购买盗版是有罪的行为。”
“那么从另一方面来讲。”
“购买盗版药的原因是什么?”
“吃不起正版药品。”
“盗版药的确是侵犯了正版药的权益,可是有些病人,难道不吃盗版药就买得起正版药了吗?”
“再从另一边来说……”
“盗版药侵犯了正版药的权益,正版药的做法应该是控告生产盗版药的厂家,而不是去控告购买者人群,让他们承担责任。”
“就像我方证人所说的那样,谁不想吃正版药?”
“可是吃不起!”
“或者有些人会问,为什么他们吃不起正版药?”
“可是依照国内的人均收入,多少人能买得起两万每个月的药物呢?”
“像我方的第三个证人,房子吃垮了,家庭被吃散了,实在是没有办法买不起正版药了,所以才选择去购买盗版药。”
“购买盗版药的人群大部分都是这种人群。”
“他们只想活下去,这点有错吗?”
“并没有。”
“那么,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我方当事人林勇帮助他们购买盗版药,想让他们延缓病情,继续活下去,有错吗?”
“这同样没有错。”
“再讲,正版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错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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