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公堂后面的勾当(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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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民有证据,此婚书乃小人与那陆家之人共同写下的,大人明鉴。”

说着话,王顺把早就准备好的他要娶越芊丽为妾的婚书递到了史明洪面前。

史明洪的眼皮跳了好几下,按下婚书不提,连着问了好些个问题,最后实在没啥可问的了,又一次拍起惊堂木,“来人,去将人犯……去将陆秀才请到公堂。”

陆宁不慌不忙地来了。

上堂后面对王顺的指控,从怀里掏出自己写的那份婚书,“史大人,我家那个姓费的姨娘自作主张将我大嫂许给王顺为妾,此事我已查清,并处置了费姨娘。我手上这个是京都承天府核对过的婚书,要比王员外那一份早上数月,故而,我以为王员外这是诬告。”

王顺自然是不服的,据理力争,打定了主意要让陆宁下狱。

他昨天就听说了有关封家三兄弟的市井谣言,原本是没怎么当一回事的,他心里只惦记着越芊丽,时时刻刻都在琢磨着怎么样才能把人抢到手里。

可是昨天晚上,李信李主簿悄悄地去了他家,跟他谈了很久,他这才下定决心到县衙告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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