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谁敢碰她(1 / 2)
是乐澄不喜欢的人。
妈妈变成植物人之后,乐雅的妈妈李曼恬不知耻地登堂入室,这几年乐坤从乐澄这里勒索的钱,都给这对母女花了。
乐雅原本随李曼姓李,后来才改的姓。
妈妈变成植物人的第一年,乐澄十三岁,离成年还远,乐坤以监护人的名义,要求乐澄回乐家住。
那个家对于乐澄来说就是一个地狱,她不想回去,奶奶也不让她回去,乐坤一纸诉状递到法院把景家告了。
为了不给景家添麻烦,乐澄放学后主动回了乐家,虽然只住了一个月奶奶就花重金把她“赎”了回去,那一个月却让乐澄领教到了乐雅的可恶。
当时乐雅才十岁,却有笑里藏刀的本领,一边喊她姐姐,一边霸占她的东西,还在乐坤面前装可怜,颠倒黑白,乐坤为了讨好情人李曼,就对乐澄打骂。
事后,乐雅又装好人给她送吃的,认错,哄她。
她以为乐雅真的愧疚,一口吃下去,那饭不是齁咸就是发苦。
看到她把饭吐掉,乐雅得逞地大笑,又要到乐坤面前告一状,说她故意把饭吐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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