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入陵(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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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职的高低有着明确的界限,最低小小主簿,最高的则是一州的通判。

通判最初设立的时候全称为“通判州军事”,后来逐渐简化为“通判”。这个职位在不同的朝代有着不同的职能和地位。

仅以宋代为例,通判与知州一同管理州内事务,负责处理兵民、钱谷、户口、赋役、狱讼等方面的事务。知州与通判共同签署公文,才能使其生效。

此外,通判还拥有监督和向朝廷推荐本州官员的权力,如果知州行为不端,通判也有权向朝廷奏报。

由于通判的权力较大,所以前朝立下规定,只有状元才有资格担任通判一职,而且需要经过一年的考察期,如果这位状元不能胜任,将立刻被剥夺通判的职务。

在此基础上,赵景进一步完善了这一制度。不仅是通判,所有初入仕途的官员都需要经历为期一年的考核期。

这些通过选拔的官员并非是去过家家,他们每个人都肩负着实际掌管一方民生和经济的重要责任。而新人初任又是最容易受到周围环境影响的,“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可是千年不变的八字真言。

意义重大的科举落幕,赵景将吕蒙正等人的官职任用一事交给了礼部与吏部,等他们整理出一份完整的名单后再交给自己,没啥大问题后便可让众人走马上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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