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9章(2 / 2)
明哲物业公司是由开发商成立的,这样挺好,开发商熟悉楼内构造,便于管理和解决问题。
然而,从物业公司成立那一天起,住户和物业始终矛盾重重。
住户反映的问题是,物业费偏高,规章制度不合理。
而物业公司同样叫苦连天,说收取物业费困难,不少住户欠费,导致公司一直处于亏损状态。
为此,县信访局多次出面协调,可事情仍没有得到根本有效的解决。
这个矛盾,在大年初二这天,彻底爆发。
事情的起因是,十一号楼的不少住户,私自在楼下燃放烟花爆竹,差点引起火灾。
因为是规范化小区,院内当初兴建了不少譬如凉亭和回廊的这类附属建筑,方便住户在夏日里乘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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