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斗花会(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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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岁那年,阿爹让我去他手下的“书寓”领照会,给那些过来寻欢作乐的男人弹琴唱曲,伺候他们吃喝玩乐。

到那时候我才明白,阿爹买下我的目的,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拿我赚钱!

我不愿意,可我没有别的选择。

阿爹手下有很多的打手,稍有不依,就会换来一顿毒打!

我不想挨打。

我听话,努力帮他赚钱。

我算了一笔账,阿爹当初买我,加上这几年来我的衣食和请佣人,加上请先生教导的费用,全部加起来,大概需要两千多块大洋。

我跟阿爹说好,只要我给他赚够十万块大洋,他就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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