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5章 大明知识产权,工业百家争鸣(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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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给名和利的标准怎么制定,整个大明的工匠何其多,也不能都给吧,物以稀为贵,都给了,那就等于没给,这……”

“这就是朕要提到的技术的环境和土壤的问题,如果朝廷设计一项制度,例如专利权或者知识产权,

每个工匠研究出来的器械或技术,打上他个人或者团队的标签,在朝廷备案,

以后别人想用这个器械都需要向研究出来的工匠支付一定的银子,等于工匠授权给别人使用了,

就例如这个取水车,工业研究院无法大量生产,但可以授权给各省的一些做木工的家族或商号,

研究院提供技术支持,他们负责制作和销售,每销售一台就给一台的钱,

或者这个商号一次性支付一大笔,买断这个技术在本省州府县的制作和销售权,独家销售,

别人销售了,那就是违法了,由朝廷出面,违法的人要么赔钱要么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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