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0章 另外一张《杭城日报》(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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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立杆这次推出了十七幢楼中的十幢,一共三百四十二个楼花,有四幢楼的一楼是靠近天目山路的商铺,这次暂时不对外出售。

第一次就三百四十二个,魏文芳问会不会太多了?刘立杆自己也觉得太多,本来,最理想的是第一期先推出四到五幢楼的楼花,试试水温,后面大多数的房子价格,也可以视第一次销售的情况做出调整,你一次就卖掉了大半,后面调整的空间就不大了。

但刘立杆算过,以五千一个楼花计,如果那样,收上来的钱还远远不够退还张木生的保证金。

这保证金,是工程投标的保证金,你总不能说项目都已经动工了,你的保证金还不退还给人家,这样张木生在单位里也说不响,毕竟,单位领导班子,也不是只有他一个人。

按照刘立杆的设定,楼花开卖以后的一个月,项目必须已经进入打地基的阶段,这时候那些买了楼花的,就要来交首期百分之三十的房款。

这一个项目的房子不能做按揭,不是刘立杆找不到银行做,而是不能做。

因为这房子是市二建全垫资造的,从法律上来说,在建工程的所有权还是属于市二建,你要银行做按揭,市二建就必须同意放弃自己的权利,这个,就是张木生想帮忙,他也没有这么大的胆子。

本来,连预交的房款,也都应该是市二建一起来按比例收取的,原因也是,你卖的是他们的东西,他们当然要按工程的现状获得保证,这点,张木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作是不知道他们有预收房款这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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