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陆念恩VS陆菲菲,完胜(2 / 2)
结果,现在倒是成了陆念恩的错了。
不待陆菲菲继续卖惨,陆念恩很识相地让出了那个卧室,然后住进了杂物间收拾的屋子。
其实陆念恩住的那个房间并不是陆家最好的房间,采光并不太好,房间也就比杂物间再大一点点。
陆菲菲把陆念恩住的那间卧室抢走后也并没有住,而是给狗住。
是了,陆菲菲回来后,说喜欢狗,陆家人就给她养了条狗。
陆念恩还记得当年她在路上捡到了一只受伤的流浪狗,她用省下的零花钱送到宠物诊所,把流浪狗洗干净了,还检查了身体状态才抱回家的。
她求林雪让她养,林雪却当着她的面把那只狗活活撞死了。
后来她怎么忘记了呢?大概是因为那个记忆太惨烈,让小小年纪的念恩承认不被父母爱是一件极痛苦的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