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谈恋爱(2 / 2)
江遇原本生活在北方靖源省平山县下的安乡村,他亲爹陈云帆是下乡知青,下放到安乡村的时候那时还叫做安乡大队,没过多久陈云帆和大队长的女儿江玉兰结了婚,第二年就有了江遇,那时候江遇还叫做陈遇。
后来,到了1973年,大专院校和中专恢复招生,陈云帆抓住机会被推荐为“工农兵学员”得以回城读书,在江遇七岁的时候一去不复返,自此再无音讯。
于是江遇就此改随母姓。
江玉兰憎恨抛妻弃子的男人,对着仿佛和他那文质彬彬、长相俊朗的爹一个模子刻出来似的江遇也渐渐不喜。
再后来,江玉兰又在父母的主张下改嫁给同村的刘勇,慢慢的,两人有了一个接一个的孩子,大女儿刘美娜、小儿子刘平磊,他们的小家庭越来越兴旺。
只是这份热闹却与江遇无关,刘勇对这个媳妇和别的男人在前头生的孩子喜欢不起来,提都没提过让他跟自己姓的事,只是看在不被村里人戳脊梁骨的份上给这便宜儿子一口吃的。
娘不疼,亲爹没影、后爹漠视,江遇就这么被放养着长大,性格也慢慢变成随便、都行,从来没人管他,他也懒得管别人的事。只是这份散漫在他娘江玉兰眼中就变成了冷漠,成为和他那个抛妻弃子的亲爹一样的佐证,时不时便会指责一番。慢慢地,江遇就变得更加摆烂,有一天活一天。
等他到了十八岁,江玉兰想起了要给他相看对象的事情,像是迫不及待扔掉一个包袱似的,只等江遇结婚后和自己割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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