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89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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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但和夏晓兰谈过后,彭秘书还是这样说了。

眼下还是85年,《华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要到1990年才会出台,夏晓兰一无所知,直接就把自己知道的和彭秘书谈了。

她从江城回来后,汤宏恩单独找她又谈了一次。

第二天,汤宏恩就在鹏城市政府会议上提出了《鹏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根据的就是夏晓兰知道的后世会出现的土地使用条例。

鹏城开发走在了其他城市的前面。

国有土地不能买卖这个大前提不能变,那就只能“租赁”。

但之前签订的“租赁”合同,年限都是乱七八糟的,汤宏恩认为是该统一管理一下。

夏晓兰是根据自己的记忆说的,汤宏恩拿出来公开讨论,最终确定了鹏城这边的土地使用暂行条例: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综合用地或其他用地50年。

以上都是最高年限,只能少不能多。

基本上,鹏城这个版本,就是1990年后全国通行版本的复刻,夏晓兰的蝴蝶翅膀一扇动,把这东西提前搞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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